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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
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哪些新的特点? |
| 提问解答: |
(1)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打破了对申报人户籍、档案、身份、单位性质、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不需单位推荐,只要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主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建立专业化的评审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专业部门的优势,由政府人事部门委托部分专业学会、协会承担评审服务工作。
(3)丰富和完善评价手段,由原来单一的以评审为主的评价方式发展为符合专业特点和需要的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评审等多种评价方式。
(4)开展社会化的评审服务工作,广泛吸纳各行各业专家组建社会化的评审专家库,统一评价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努力实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
(5)运用现代化手段,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开发应用,实现评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6)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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