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发〔2002〕9号
根据京人发〔2002〕9号文件规定,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计算机考试”)时间暂定于每年二、四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中旬进行;根据京人考函〔2002〕6号文件要求,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北京市计算机考试”)时间设为每年一、三季度的第一个月,报名时间为考前1个月。
为便于两个考试的衔接,在全国计算机考试时间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将北京市计算机考试的时间调整为每年一、三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名时间调整为考试前两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