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证规定
一、 听课证是学员进入教室听课的唯一有效证件,没有带听课证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教室听课。
二、 进入教室时请您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听课证,记录考勤。
三、 任何把听课证转给别人或一张证多人使用的行为均被视为违反本规定而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或被没收听课证。
四、 任何听课证只在本期班内使用,任何学员不得持听课证进入另外的班听课。
五、 请妥善保存听课证,持听课证将享受我中心的有关优惠待遇。
临时听课证明规定
一、 听课证丢失一律不补。丢失听课证后,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办理挂失手续,交临时听课押金,办理临时听课证明后方可进入教室听课。如再丢失,不予补办任何证明。临时听课证明不能用来开发票,不能作为优惠凭证,不能转退班,不能更名。
二、 在办理临时听课证明后2—4次课内,由班主任老师检查是否有人使用该听课证,如无人使用,再到培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由班主任退还押金。对经查实有人把听课证提供给他人使用者,或本人谎说丢失者,所收费用交培训中心统一处理。
听课证优惠规定
学员报名时出示老生证,可优惠10元。每证仅优惠一次,使用完收回。已结课的班不享受优惠。同期开课的班不能互相优惠。(串讲班不享受任何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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