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退、插班规定

2005-10-25 9:28:28 阅读

  转班、插班规定

  一、 已满的班级不能转入,转班权限一次,上两节课之后不予转班。

  二、 转班如发生费用差额,按实际发生额补交或退费。

  三、 名额已满的班不能插班。

  四、 插班报名要在学费中扣除相应的插班费用。

  五、 插班应收费用=学费 -(已开课课时数×课时费用)

  六、 插班的学员一律不能退班及转班。

  退班及退费规定

  一、 学员在开课前和第二次上课前内可以自由退班,之后一律不准退班。(注意:中心不办理押证退班)

  二、 退班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免费发放资料,否则照价扣款。

  三、 已开发票的,退班时须退回发票,否则一律不准退班。

  四、 学员退班需持有效的听课证,已挂失的听课证不能办理退班。

  五、 退费金额=已交费用 - 20元报名费 - 已开课时费用(无论学员是否上课,按我中心开课课时计算) - 相应的费用(资料费)

  六、 携带本人听课证、身份证、收费凭证、免费资料、代办人身份证前来中心办理退费;缺任意壹项不予办理。退费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办理。

  七、 转班、插班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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