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持教学活动主要场所的肃静,教室内不得打闹及大声喧哗。
二、 保持走廊、教室、卫生间的清洁,不随地吐痰、踢踏墙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在课桌椅、黑板、墙壁上刻划、张贴,不准在教室内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
三、 教室内的设备仅供本教室使用,未经本中心批准,不得搬出室外,移作他用。
四、 未经本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各类电器设备带入教室使用,违反此规定造成该电器设备损毁的,责任自负;给本中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责任人赔偿并承担相应民事、刑事责任。
五、 教室内的清洁卫生,公物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由本中心统一安排管理,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关启教室门和空调电源。使用后及时检查各类设备,以防丢失,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按原价赔偿。
六、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使用时要立即关闭。遇风雨天气要关好门窗。
七、 教室内和楼道内禁止吸烟,如吸烟请到吸烟区。
八、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和责令赔偿。望广大师生遵守教室管理规定,服从本中心统一管理。
海淀区考试中心 海淀区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