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公务员“培训超市”管理办法

2007-4-12 14:12:57 阅读
一、参加培训人员应自觉遵照《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参加培训,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保质完成培训计划。
二、公务员培训超市的培训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照培训时间准时参加培训。迟到、早退半小时不得计算本次培训的学时。
三、参加培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必须提前请假,海淀区培训中心在本次培训的名单中将其删除,学员可重新选择其它的培训科目。
四、为了保证培训质量,严格奖惩,增强考核工作的权威性,海淀区培训中心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对培训学时准确记录,并报海淀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备案。对于培训超市学习时间未满规定学时的人员,在年终考核时将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五、参加培训人员应服从培训单位的管理,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在培训时间内不得从事任何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六、为保持培训的教学质量,请学员保持教学活动主要场所的肃静,培训时通讯工具应调整至无声状态,严禁在上课时接、打手机,不得大声喧哗。
七、保持走廊、教室、卫生间的清洁,不随地吐痰、踢踏墙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在教室内严禁吃东西,严禁吸烟,不得在课桌椅、黑板、墙壁上刻划、张贴,不准在教室内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爱护培训场地及教学设备,损坏物品后照价赔偿。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和责令赔偿,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八、学员停放车辆应服从相关管理人员指挥。
九、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考核、考试,杜绝一切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则培训成绩为零,并通告其所在单位。

海淀区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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